租金减免、减税降费、资金补贴……西藏支持企业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来了
记者从15日召开的解读自治区支持企业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自治区发改、财政、经信、国资、税务等主管部门在顶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提出了自治区相关具体举措,真正把党和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殷切关心落实落地。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政府新闻发言人旦增伦珠介绍,针对我区服务业领域助企纾困工作,区党委、政府安排区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研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着力发挥财税、金融、就业以及精准疫情防控政策的协调效应,积极帮助服务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三类八个方面45条措施,主要包括服务业普惠性、针对性纾困扶持措施以及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措施三大类八个方面的内容。
据悉,近年来,自治区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减税降费的“及时雨”切实惠及企业。自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以来,截至2021年底全区新增减税降费共174.22亿元。截至目前,全区政府性基金由16项减少到5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10项减少到26项。我区已实现了自治区级收费项目清零。全区企业税费负担切实减轻。
今年国家出台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自治区也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为确保各项退税减税政策切实落地见效,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税务局、人社厅等部门开展全区减税降费政策监督检查,深入了解掌握我区各市地、县区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旦增伦珠介绍,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自治区研究印发《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梳理了国家层面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支持政策,提出了自治区层面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共计19条。旦增伦珠表示,下一步,自治区相关部门将继续发挥联动机制的优势,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的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确保落实政策不打折扣、兑现承诺不打“白条”。
Q
我区出台的《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实质性优惠政策?
A
《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三类八个方面45条措施。
一是普惠性纾困措施13条。包括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五税两费”减征,城镇土地使用费减免,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分类实施房租减免,失业工伤保险缓交,贷款风险补偿奖励,利差补贴,融资风险补偿等政策。
二是针对性纾困措施30条。包含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体旅游、公路铁路、民航等5个特殊困难行业,实施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失业工伤保险缓缴、信用贷款发放,融资增信支持,信用债券发行,重点企业推荐以及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给予补贴支持,暂退旅游质量保证金,开展第五轮“冬游西藏”等政策。
三是落实精准疫情防控措施2条。主要是严防“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切实做到“四个精准、八个不得”。
综上,《实施方案》三个大类、45条具体的政策措施,涵盖了财政补助、税费减免、房租减免、金融信贷、疫情防控等多方面,导向明确、针对性强、支持度大、受益群体广泛,《实施方案》的发布实施,必将有效推动我区服务业企业特别是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体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行业企业稳定预期、渡过难关。
Q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为宏观经济稳定提供了强力支撑,能否介绍一下今年新出台政策的相关主要内容和执行时间,以及税务部门的具体措施?
A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留抵退税的工作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把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到六大行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六大行业是指“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今年留抵退税政策明确了四个前提条件: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二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没有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没有因为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是2019年4月1日起没有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政策。这是享受政策的四个基础条件,需要同时符合才能享受政策。
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时间节点。按照《公告》要求,这次政策执行分为四个节点:
(一)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四)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Q
请问自治区国资委管理企业的租户要求减免租金有哪些流程?
A
区国资委监管的13家企业和22家央企驻藏机构,减免租金有三个工作流程:
一是提交申请。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出租方国有企业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基本证明材料。
二是审核批准。出租方国有企业对租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租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签订协议。出租方国有企业审核批准后,租赁双方依法签订减租协议。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出租方国有企业将督促转租人认真落实减免租金政策,确保租金减免惠及实际承租人。
Q
即将出台《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作为我区中小企业服务部门,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A
具体来讲,在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明确:一是发挥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球第三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等专项资金撬动作用,加大对工业企业财政支持力度,培育8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和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对销往区外的本土资源加工类特色产品给予50%单边运费补贴。三是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中小企业纾困帮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巩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工业企业账款工作成果,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工业企业款项有关工作,缓解工业企业资金压力。四是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五是组织区内特色工业产品企业参加消博会、西博会、藏博会等展会,组织开展“地球第三极·西藏好水”专场推介暨促销活动等,加大工业特色产品产销对接。六是加大与大型电商企业对接协调力度,推动工业特色产品线上销售。七是协调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支持拓宽特色产品销售渠道。
Q
企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区在促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
《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对促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措施进行了明确。一是制定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引导企业加强网络环境及数字化改造,打造13个数字化改造样板和15家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二是建成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采矿业、绿色建材等行业建成2个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三是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实现6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四是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全区5G基站达到9000个,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培育5个5G应用试点。五是积极融入“东数西算”布局,全区数据中心机架达2万个,培育发展数据中心存算服务业。六是建设北斗时空数据融合处理平台,推广北斗终端1.1万余台(套)。
Q
能否详细介绍我区“五税两费”减免政策?
A
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额按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五税两费”按50%减征政策。
该政策除明确我区“五税两费”按50%减征外,还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Q
今年国家出台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自治区也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自治区准备采取什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切实落地见效呢?
A
为确保各项退税减税政策切实落地见效,惠及企业。我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抓政策落实。一方面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发〔2019〕17号)要求,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税务局、人社厅等部门开展全区减税降费政策监督检查,深入了解掌握我区各地市、县区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另一方面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厅将会同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细化到县区的留抵退税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研究制定保障基层财力的方案。对留抵退税规模占财力比重过高的县区,在分配专项资金时认真研究,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做到补助资金与留抵退税规模相匹配,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
还有这些信息值得关注!
主编:倪曼
编辑:明吉 丹增朗赛